我省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专项整治
9月10日前未完成验收的不得恢复生产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6-08-11 08:5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从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获悉,我省将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三库”专项整治工作进度,9月10日前未完成危险品中转库、药物总库、成品总库专项整治验收的生产企业不得恢复生产。
    省安全监管局要求,没有原材料总库的生产企业必须新建,原材料总库不达标的生产企业必须扩建。严格控制生产厂区危险性药物总量,尽可能减少重大危险源。
    工艺流程、带药工房及内外安全距离发生变化的,必须严格履行“三同时”审查。单个工房内部、无药区改造及完善电气、消除静电等安全监管设施不影响安全距离的,可不履行“三同时”手续。
    在蒲城、富平两县生产企业试行订单式生产,减少成品总库存量;试行“定点、定时、定量”配送烟花爆竹原材料危险性药物,减少原材料总库存量。
    凡是9月10日前未完成“三库”专项整治验收的生产企业不得恢复生产,由当地县级安全监管局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继续进行“三库”改造。2017年12月底前,未完成“三库”专项整治的生产企业,依法予以关闭。


网络编辑:段东方
信息审核:段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