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君县发挥大质监作用 城建安监质监共联手 保障工程质量促安全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9-17 16:2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针对近期各地建筑工地出现的安全事故,结合宜君县建筑工地夏季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县安委会为积极搞好该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于近期组织联合城建局、安监局和质监局等单位在全县范围深入开展了一次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大检查。

  检查组以城建局主管局长为组长,安监局、质监局、质检站、城建监察队为成员的工作小组,利用为期一周的时间对全县建筑工地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深入检查。

  宜君县质监局作为检查成员单位,对景园小区、地税局综合楼、县医院急诊楼等8处工程工地在用的塔吊、提升机等特种设备使用情况,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情况以及工地在用的钢筋、水泥和烧结砖的合格情况进行监查。对存在隐患的单位下达指令书,要求限期整改。此次检查该局出动执法人员5人次,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查指令书3份。

  此次监督检查按照“条块结合、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原则开展,宜君县局重点对企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落实,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地用特种设备、钢筋、水泥以及烧结砖依法接受检测检验,施工现场正在运行的特种设备安全防范措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制定有应急救援预案,是否严格执行塔吊等设施的作业规定以及设备是否存在未检验而擅自使用等情况进行了逐一而全面的检查,对在用的特种设备排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

  通过这次检查,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各工地负责人对特种设备安全认识不足。在检查中发现,建筑工地使用的钢筋、水泥和烧结砖都能经过检验检测并且合格,但是特种设备的安装很少有单位能提前进行告知,有些单位并未取得安装许可即安装使用。针对在用特种设备未检验而擅自使用,该局下发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停止使用,限期进行申报检验,经合格后方可使用,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宣贯了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常识,规范了一批建筑工地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和建材,以及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问题。消除了存在的事故隐患,保证了建筑工地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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