耀州区完善社会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众无饥寒
来源: 发布时间:2010-01-04 10:5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民政救助工作是困难群体感受党和政府温暖的直接桥梁,耀州区不断完善城乡救助体系,确保困难群体人人无饥寒,迎来群众称赞。
  耀州区进一步完善救灾款物发放程序,确保救灾款物及时发放到需要救济的群众手中,切实维护救灾款物使用的真实性和严肃性。依据《陕西省基层救灾款物管理使用暂行办法》,规范了救灾款物发放程序,实施公示制度,实行“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确保救灾款物惠及困难群众。去年全年共发放救灾款282多万元,面粉37万斤,解决了3640户、13500人的基本生活问题。并与超市签订了购货合同,保证救灾物资的供应,为预防突发灾害奠定了基础。完成农民安居工程建房任务98户、420人,建房556间。走访慰问了部分受灾老党员、优抚对象和困难群众,为他们送去了面粉、食用油、大米、棉衣棉被和慰问金1.2万元,切实安排好了他们的基本生活。
  不断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去年全区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14407户次、34357人次,发放保障金1025.4万元,同时发放物价补贴424.8万元。其中四季度保障了3635户、8667人,发放保障金267.1万元,人均月补差103元,同时发放物价补贴116.5万元。切实加大农村低保工作力度,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930.23万元(含物价补贴142.55万元),其中四季度保障农村低保对象5026户、14255人,发放保障金214万元,做到了应保尽保,按标施保。依照《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和《农村敬老院管理办法》,实行分散供养和集中供养相结合,为全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621户、721人发放供养金125.87万元(含生活、副食补贴6.77万元)。按照“户主申请、入户调查、张榜公布,乡镇(街办)审核,民政审批”的工作程序,对1067户、1167人农村特困群众大病患者进行了医疗救助,共发放救助金104.98万元(其中为695名五保户交纳合疗基金2.09万元)。对385户、385人城市特困群众大病患者进行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39.77万元。为120名社会福利定补对象发放定补金13. 87万元。
  2009年度,该区被省政府评为民政工作先进区,耀州区天宝路街道办事处华原社区被国家民政部评为全国低保规范化建设典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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