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较大进展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0-26 16:3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今年,全市住房保障工作紧紧抓住国家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快速发展的机遇,按照全省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要求,以着力解决困难群众住房问题为主线,大力发展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全面实施棚户区改造和滑塌区、沉陷区整体搬迁等民生工程,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了较大进展,使全市低收入困难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记者从市房管局了解到,年初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2009年廉租住房保障任务为:建设或收购廉租住房17.9万平方米,保障低收入困难家庭3580户;对5148户中申请租赁补贴的低收入家庭实现应保尽保。截至今年9月底,租赁补贴保障任务已提前超额完成,发放租赁补贴户5183户,累计发放补贴资金774.98万元,其中2009年新增租赁补贴户2697户,当年发放补贴资金550.46万元,实施零租金保障低收入家庭有4122户,实行租金核减的直管公房有660户。
  廉租住房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今年全市计划开工建设廉租住房18.12万平方米、3697套,总投资22556万元。目前各项目除锦绣园外,其余各项目均已开工建设,开工面积13.62万平方米,完成投资3896万元。为规范廉租住房收购行为,我市于今年4月制定下发了《铜川市廉租住房收购办法》,明确了收购的标准和程序,并于6月份收购印台区荣华小区的32套廉租住房,收购面积1079.91平方米,涉及资金91.45万元。目前,收购的32套廉租住房已按《铜川市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规定实施了实物配租。
  按照《铜川市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发放办法》的规定,我市今年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对象为享受城市低保中的住房困难家庭,经过三级审核、二级公示,我市2009年1至3季度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2697户,累计租赁补贴户已达到5183户,提前完成了全年5148户的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任务。在日常管理中,市房管局审查租赁补贴的资格条件,每季度编制补贴花名册后统一报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统一委托银行制卡,一户一卡,每季度发放一次,确保了租赁补贴发放工作的规范有序。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从2003年至今,全市已累计开工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价廉租房170万平方米,建成136万平方米,其中今年已完成经济适用住房投资5.68亿元,开工35.27万平方米,竣工13.76万平方米,竣工面积占年计划的91.7%。与此同时,我市涉及房屋面积170万平方米的锦绣园、铜煤1#、铜煤2#、荔枝园等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的各项准备工作正在加紧进行,届时将有2万多户、7万多人迁住新房,使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得到根本性改善。
  此外,我市棚户区改造现已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截至目前,全市棚户区改造和沉陷区滑塌区居民整体搬迁已累计拆除危旧房48万平方米,动迁居民12100户,已有12900户,4.5万困难群众和居住在危险地带的群众喜迁新居。其中青年路和三里洞棚户区已完成改造,川口、小河沟、五一路北公房、重兴、宋塔等棚户区已完成一期工程,棚户区改造异地择址安置小区梅苑三期、桃园二期已建成,王家河、玉华、裕丰园三期等工程也已开工;河滨路棚户区改造已完成规划,即将实施。截至目前,我市棚户区改造已完成投资4.62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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