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多措并举确保贫困生顺利入学
来源:陕西日报 发布时间:2015-08-28 09:1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新学年开学在即,省教育厅召开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会议,提出各类高校,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好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确保每个学生都能顺利入学。
  今年,国家助学贷款政策有了相应的变化,一是学生在读期间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借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可申请继续贴息。继续攻读学位期间发生的贷款利息,由原贴息财政部门继续全额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贴息。二是将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三是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还本宽限期内学生仅需支付利息,无需偿还本金。四是建立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五是完善国家助学贷款考核制度。
  省教育厅总会计师张新民说,按照国家新的《关于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若干意见》的精神,我省无论公办高校还是民办高校,都要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相关政策,若发现哪个高校把任何一个贫困学生拒之门外,要对学校主管领导进行问责,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校园地助学贷款与生源地助学贷款并重,在新学年为研究生办理校园地贷款,及早预算安排高校承担的校园地助学贷款7%的风险补偿金,保证国家助学贷款的顺利开展。要抓住奖、助、勤、补、减等关键环节,发挥政策的整体效应确保资助政策的全覆盖。
  据了解,开学后省上将对各高校资助政策进行大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绿色通道”畅通情况,高校资助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国家奖助学金的评选、管理和发放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特困学生档案库建立情况,“特困学生”全程全部资助情况,从事业收入中提取6%的资助经费使用情况,资助政策宣传情况。
网络编辑:周治江
信息审核:周治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