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教科体局、市教育局新区分局,局属各学校:
现将《铜川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铜川市教育局
2017年5月8日
铜川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铜川市委、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精神,依据《铜川市教育扶贫实施方案》,全力做好我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精准到户、精准资助、精准下达、精准到人、精准发放的原则,完善并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从学前一年到大学直至就业全程精准资助政策,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辍学。
二、资助范围(对象)、标准及资金来源
(一)学前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生活费补助
资助范围:学前教育阶段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接受学前教育予以资助。
资助标准:每生每天3元、全年750元。
所需资金由省、市、县按照5:2.5:2.5比例分担。
(二)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生活费补助
资助范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天4元、全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天5元、全年1250元。
所需资金由中央、市、县财政按5:2.5:2.5比例分担。
(三)普通高中教育
1、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学校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2500元。
所需资金由中、省、市、县按照8:1:0.5:0.5比例分担。
2、中央彩票公益金“滋蕙计划”助学项目
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在校品学兼优、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就学子女。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
1、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中等职业学校一、二年级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期1000元。
2、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
资助对象:对在职业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按照价格主管部门在2012年6月30日前批准的学费标准确定。对公办学校因免学费导致学校收入减少的部分,第一、二、三学年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给予学校全额补助。对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符合国家标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一、二、三年级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除学费标准给予补助。民办中职学校经批准的学费标准高于补助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但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学生免交。
免除学费后,中省财政按照800元/生学期标准予以补助。
(五)建档立卡贫困户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在校学生资助
1、国家奖学金: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含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确定。
2、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与省共同设立,用于奖励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品学兼优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奖励学生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总人数确定。
3、国家助学金。中央和省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含第二学士学位)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标准按学期计算,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1750元。
(六)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资助
1、国家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款对象为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的本专科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国家实施免费教育院校)。
贷款标准: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
2、每年新录取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资助
资助对象:当年考入全国各类普通高等院校(二批本科以上)的铜川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含国家实施免费教育院校)。
资助标准:每生一次性资助5000元。
3、中央彩票公益金“润雨计划”普通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资助对象:对当年考入全国各类普通高等院校(大专以上)的铜川市建档立卡贫困户大学生(含国家实施免费教育院校)。
资助标准:在省内就读的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交通费500元,在省外就读的大学新生每人一次性资助交通费1000元。
4、“泛海助学行动”项目
资助对象:当年参加高考的应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且在国家统招计划范围内被高等院校正式录取的成绩优秀者(提前批本科批次录取的军事院校学生、免费师范生、免费医学定向生等享受国家免费和补助政策的学生除外)。
资助标准:一次性每人5000元。
三、工作要求
(一)精准识别,认真做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普通高等教育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学子女信息核查工作,建全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学子女信息库,为教育精准扶贫提供可靠依据。
(二)全程跟踪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学子女享受资助情况,确保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应享尽享”。
(三)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学子女实行动态监管。对已实现脱贫致富且经民主评议和公示无异议后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就学子女不再作为精准资助的对象;对因灾、因病、因学等返贫的非在册贫困户子女,经申请审批可纳入扶贫资助范围。
(四)加大资助政策宣传力度。结合“精准资助基层行”走访活动,向全社会进行广泛宣传,使党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区县、各学校资助工作的好经验、好做法,推动资助政策全面贯彻和落实。
(五)强化监督检查。加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经费的安排使用、贫困学生认定、学校收费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并纳入绩效考评机制。设立举报投诉电话,长期受理群众的举报投诉,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