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违法典型案例(第二批)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03-21 17:2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公布:

案例四

铜川市耀州区欢乐颂生活超市哄抬物价案

经查:铜川市耀州区欢乐颂生活超市销售的大葱、莲菜、大土豆、西红柿、精品西葫芦、白水萝卜等蔬菜商品的进销差价率高于2021年12月22日之前最高进销差率。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436.14元;

2.并处违法所得436.14元五倍的罚款2180.7元。罚没款合计2616.84元。

案例五

铜川市耀州区鲜家粮油蔬菜店哄抬物价案

经调查,铜川市耀州区鲜家粮油蔬菜店销售的黄瓜进价为每斤6.5元,销售13.9斤,进销差价率高于2021年12月22日之前最高进销差率。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上述价格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90元;2、处90元罚款。罚没款合计:180元

案例六

铜川市新区菜优美超市涉嫌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案

经现场调查:铜川新区菜优美超市店内商品未标示价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依照《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规定》,已对当事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石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