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2020年第三季度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20 19:3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不断提升全市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以下简称新媒体)管理水平和政务服务能力,市政府办公室对全市新媒体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截至8月17日,全市新媒体120个,其中市、区县、乡镇三级政府新媒体27个,市级部门新媒体58个,市级以下部门新媒体35个。三季度,市政府办公室对新媒体进行了两轮检查,新媒体检查比例为100%。各区县政府办公室积极履行新媒体主管单位职责,均按要求对本区域新媒体进行了检查通报。检查发现,部分新媒体存在更新不及时、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报备关停后未注销等问题。
  二、主要问题
  (一)更新不及时。检查中发现,个别新媒体更新不及时,如“铜川发展改革”“红色照金”“铜川新区财政”微信更新不及时。
  (二)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检查中发现,多个新媒体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如“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中医耀州”“耀州区社会保险管理经办中心”微信。
  (三)报备不规范。个别单位新媒体底数不清,未按要求备案,帐号认证主体为机构改革前单位名称,如“科技教育信息发布”头条号。
  (四)关停不彻底。个别新媒体发布关停公告后未完成注销关停手续,如“铜川市新区建设局”“铜川市新区综合执法” 微信。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加强新媒体监管。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新媒体基础建设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落实新媒体主管单位、主办单位责任,完善管理制度、运行机制,坚决杜绝信息不更新、功能不健全、内容不规范等现象,对已报备关停但尚未注销的新媒体要坚决关停到位。
  (二)切实抓好整改。各主管单位要针对本次检查存在的问题,于8月28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政府办公
室(邮箱:tcfb3183030@163.com,联系电话:3183030),对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将对分管负责人进行约谈。
  (三)提升服务水平。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民互动工作,畅通互动功能,建立健全网民留言办理机制,按时回复网民留言,提高回复质量,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加强长效管理。各区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新媒体台账,加强动态监管,对开设、变更、注销、关停的新媒体,及时向市政府办公室备案,并向社会公告。
  附件:2020年第三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20日    

 
附件


2020年第三季度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情况


序号

主管单位

主办单位

新媒体类型(微博/微信/移动APP/抖音号/其他)

新媒体名称

合格/不合格

存在问题

1

铜川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微  信

铜川发展改革

不合格

更新不及时

2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微  博

铜川地震

不合格

报备机构认证信息
变更后,长期未变更

3

铜川市市场监管局

铜川市市场监管局

今日头条

科技教育信息发布

不合格

未按要求备案,帐号认证主体为机构改革前单位名称

4

耀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铜川市耀州区照金镇人民政府

微  信

红色照金

不合格

更新不及时

铜川市耀州区中医药发展局

微  信

中医耀州

不合格

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铜川市耀州区社会
保险管理经办中心

微  信

耀州区社会保险
管理经办中心

不合格

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5

市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

微  信

铜川市教育局新区分局

不合格

未提供有效互动功能

铜川市财政局新区分局

微  信

铜川新区财政

不合格

更新不及时

铜川市新区建设局

微  信

铜川市新区建设局

不合格

报备关停后未注销

铜川市新区综合执法

微  信

铜川市新区综合执法

不合格

报备关停后未注销

  注:截至2020年8月17日下午6时。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