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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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0-07-30 14:2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

类 别:A

签发人:姓名 段林荣

王西平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民非医院、民非养老机构支持扶持力度的建议》(第4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加大资金奖补,促进民营医院发展。2018年10月我市制定《关于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铜政发〔2018〕29),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医疗领域,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其中包括对民营医院的政策支持:对社会资本举办非营利性综合医院,每张床位由市财政一次性补助1万元;对社会力量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提供免费用房;降低民营医疗机构大型设备配置条件,实行备案等。2019年10月根据市政府《关于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铜政发(2018)29号)文件精神,市卫健委会同市财政局制订了《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资金奖补办法》,更加明确了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支持政策,包括扶持对象、项目、标准及程序等。进一步鼓励和促进社会资本进入医疗卫生领域,激发市场活力,加快民营医疗机构发展,形成多元化办医格局。2019年共为全市5家民营医疗机构,兑现奖补262.5万元。
  二、加大人才支持,保障民营医院发展。《关于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铜政发〔2018〕29)对民营医疗机构的政策予以倾斜。加大投资开放力度,鼓励人才流动,民营医疗机构在学科建设、科研、人才培养、技术职称考评等方面与公立医疗机构享受同等待遇。对民营医疗机构引进的高级职称人才每人每年补助5万元。开办市级以上名医工作室每个一次性补助10万元。鼓励公立医院建立完善医务人员全职、兼职制度。医师可以按规定申请设置医疗机构,鼓励医师到基层开办诊所。鼓励退休医师、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
  三、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民营医院发展。2018年我市制定的《关于支持民营医疗机构发展的意见》(铜政发〔2018〕29)文件中对民营医院拓宽投融资渠道予以政策支持。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引入战略投资者与合作方,加强资本、品牌、管理协同发展。鼓励各类资本以股票、债券、信托投资、保险资管、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形式支持社会办医疗机构融资,对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放开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放宽医保定点资格等予以倾斜。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年7月15日

(联系人:郝 茵 电话:18700685508)


网络编辑:王凯旋
信息审核: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