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20-10-12 09: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

类 别:A

签发人:董念文

田亚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铜川市非遗传习基地的建议》(第1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在书画公园设立铜川市非遗传习基地”建议。2011年,经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实施,《非遗法》第三十条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根据需要,采取下列措施,支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承、传播活动:一是提供必要的传承场所;二是提供必要的经费资助其开展授徒、传艺、交流等活动;三是支持其参加与社会公益性活动;四是支持其开展传承、传播活动的其他措施。今年,我市也将非遗传习基地建设纳入非遗工作计划,着力打造一批非遗传习基地,并积极争取协调书画公园争取设立非遗传习基地。
  二、关于“争取非遗项目的各项政策扶持”建议。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及项目资金申报力度,积极组织我市非遗传承人参加各级各类培训。截至目前,市级以上非遗项目51项(国家级2项,省级17项),市级以上代表性传承人59人(国家级1人,省级11人)。2019年申报省级以上非遗项目保护资金70万元,其中国家级项目耀州窑陶瓷烧制技艺40万元,省级项目陈炉窑神庙祭祀礼仪、宜君剪纸、义兴燎疳各10万元。这些项目及资金的申报和争取,极大地推动了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发展,凸显了非遗在扶贫就业、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和作用。今后,将继续坚持应报尽报原则,通过资金项目支持推动我市非遗工作开展。
  三、关于“帮助非遗传承人做好网络宣传、学习、讲座、交流、销售等平台工作,大力培养非遗传承人队伍,推动非遗文化跨界创新,开发具有地域特色的市场旅游产品,对非遗传承人的产品进景区提供帮助,为游客提供健康向上、喜闻乐见的文化交流、体验服务”建议。
  一是建成非遗线索资源库5个,为非遗项目的发掘保护储备可持续的资源。推进非遗资源数字化,建成铜川特色民间文化与铜川非遗2个数字资源库,资源容量累计超过2T,分别在铜川市群众艺术馆官网和“文化铜川”云平台显著位置设置无障碍入口,以供群众随时进入查看。借助“互联网+”大势,开发国家级非遗项目耀州窑陶瓷烧制技艺、药王山庙会2个三维体验式APP,以动画呈现和互动体验为主要形式,向广大群众全面、动态地展示国家级项目魅力。
  二是积极组织我市非遗传承人参加全国非遗线上培训,申报参加“非遗购物节”,与淘宝、京东等电商平台对接,让我市的非物质文化从产品变为商品,走出铜川,走向更广阔的天地。
  三是紧抓文化与旅游融合的契机,将非遗与旅游“联姻牵手”,走进景区,活态展示,更好地释放出非遗的文化价值和旅游价值。文化是旅游的灵魂,非遗能激发旅游动机、增添旅游体验,看一段舞、听一首歌、了解一个民俗、亲自动手参与制作,游客就有了难忘的非遗旅游体验和记忆。目前,耀州区文庙街面向非遗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实行三年免租金优惠政策,尝试“非遗+旅游”的发展模式。近期,铜川博物馆设立大师非遗产品展销推荐区域,铜川书画公园组织非遗产品展示展销活动,都为非遗产品市场化传承和开发提供了客观实现基础。
  四、关于“落实市级传承人的补贴” 建议。按照《非遗法》、《陕西省非遗保护条例》相关要求,市政府应将非遗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支持保障非遗可持续传承发展。近年来,我市非遗主管部门积极对接市财政,争取市级传承人补贴纳入市级财政,截至目前,市级传承人补贴还未纳入财政预算。市级非遗主管部门将继续对接市财政局,积极争取将市级代表性传承人补贴纳入市级财政预算。



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
2020年8月6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文化和旅游局,电话:0919-3185750)


网络编辑:阴明超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