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83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0-08-07 10:0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类 别:A

签发人:田卫东

孙峰、胡玉芬、王江文、党小军、芦凤君、高红、周瑞环、孙长智、付振楼、李秋莲、李艳秦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建食品安全城市 捍卫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的建议》(第83号)收悉,根据你们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食品安全工作认真落实“四个最严”和中省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全市未发生食品安全事件。2019年铜川市食品安全工作在全省评议考核中为A级。
  一、主动宣传引导,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多形式、多渠道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监管工作成效。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覆盖全市人民的食品安全救助保险体系,投入80万元为全市人民购买食品安全救助保险。制定并公布了食品安全领域权责清单191项,行政处罚信息全部公开。2017年以来,我市连续三年荣登中国最具幸福感城市榜。
  二、着力严查重处,遏制违法行为。以“零容忍”的姿态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落实“处罚到人”要求,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7800余家。破获了特大生产假鸡精案,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受到了公安部、省政府的贺电表扬。2019年,刑事拘留10人,取保候审8人,批准逮捕6人,移送起诉5人,销毁过期及假冒伪劣食品1400余公斤,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三、强力推进示范创建。一是开展食用农产品示范创建。2家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通过省级现场验收。二是持续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区创建。继2015年宜君县成功创建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县后,不断加大创建力度,印台区也于2018年被省政府命名为食品安全示范区。三是开展食品药品示范所创建。15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成功创建为省级标准化食品药品监管所。
  四、积极争取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因我市未纳入到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之列,故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相对滞后。下一步,我市将积极对接省食安办,力争纳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范围,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标准,对标对表,做好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促进创建工作晋档升级。
  十分感谢你们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关心,并恳请您进一步关注和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多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献计献策。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网络编辑:戴凯颖
信息审核:石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