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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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3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0-08-19 16: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类 别:A

签发人:于明辉

郝春侠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理的建议》(第3号)收悉。经商市人大法工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等相关部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出台相关条例问题。出台相关条例,需要市级相关部门向市人大提出申请,列入制定条例计划,才能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目前,相关部门没有提出制定条例申请。原因是,《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于2018年11月印发执行;《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的实施意见》,于2020年5月印发执行。两个文件正在落实执行阶段,各项措施的落实执行效果有待进一步评估,待条件成熟时可考虑提请制定相关条例。
  二、关于设立专项资金问题。《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护的实施意见》,均专门对资金筹集作出了明确规定,市、区县财政已按照要求足额专列维护资金。如,村道日常养护每年每公里2000元,通组路每公里不低于1000元;农村饮水工程按照每个村平均5万元(市、区县财政各承担一半)列支,实行专账管理。维护资金不足部分,一方面积极向中、省争取,一方面采取一事一议、水费提留、社会捐款等多渠道筹集。
  下一步,市委农工办(市农业农村局)将充分发挥牵头作用,持续跟进关注农村道路、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维护管理问题,条件成熟时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提出申请,启动条例制定程序。当前,将积极协调市级相关部门积极落实各自职责,督促区县全力落实主体责任,把农村基础设施建好管好护好,确保设施正常运转,保障群众正常生产生活需要。

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10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电话:3180095)


网络编辑:孙丹
信息审核:王芒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