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六届人大五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0-08-12 15: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财政局

类 别:A

签发人:杨磊


郝小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两非”对象共同发展的建议》(第6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脱贫攻坚以来,市财政局不断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2016年至2020年市本级累计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8072.5万元,年均增长20%;整合涉农资金规模累计360011.81万元,为全市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有效资金保障。

由于中央和省级对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及涉农整合资金使用范围明确规定“只能用于贫困村、贫困户”,在各级各类检查审计中也把资金使用范围和对象作为重点。脱贫攻坚期内非贫困村项目资金缺乏政策支持,造成“两非”问题突出。

5月6日,省扶贫办省财政厅下发了《关于完善细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使用管理有关政策的通知》,规定“各区县在实现稳定脱贫和巩固脱贫成果的基础上,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支持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用于非贫困村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可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小型公益型基础设施和产业配套设施项目”。我局迅速联合市扶贫局将文件转发各区县,并按照政策要求,指导各区县统筹资金支持非贫困村贫困人口脱贫,逐步推进“两非”平衡发展。

感谢您的建议和对财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欢迎再提宝贵建议。



铜川市财政局

2020年8月7日


(联系单位:铜川市财政局   电话:0919—3156703)


网络编辑:邵华
信息审核: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