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决策依据
来源:铜川市消防救援支队 发布时间:2021-06-09 11:10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文件名称

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

《铜川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一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陕西省消防条例》(已于2009年7月24日经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修订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
4、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
5、《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

《铜川市火灾事故调查处理规定》(审议稿)共包含八章二十九条内容。
其中,引言阐述了《规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据。即: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和延伸调查处理工作为目的。第1-3条主要阐述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权限和范围以及不适用于此规定的范围等方面的内容。第4-12条主要阐述了火灾调查事故处理组的组成、职责以及调查人员的回避原则等方面的内容。第13-18条主要阐述了火灾事故调查的相关调查内容与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第19-26条主要阐述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报告的起草、内容以及提出整改措施等方面的内容。第27-29条为附则,主要阐述了对调查组工作人员的责任追究等内容。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doc
     2、《陕西省消防条例》.doc
     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消防执法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34号)》的通知.doc
     4、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doc
     5、《应急管理部、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的通知》(应急〔2019〕54号).doc


网络编辑:何江艳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