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残疾人优惠政策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决策依据
来源: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2-10-12 17:31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文件名称

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

《铜川市残疾人优惠政策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

1. 《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意见》(铜政发〔201643号)

2. 《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

3. 《陕西省实施<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办法》

4.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 

5. 《关于做好2022年残疾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工作的通知》(铜残联发〔202260号)

6. 《关于印发<铜川市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铜发改价格〔2022150号)

 

1. 政府对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享受的补贴政策。

2. 残疾人在预防与康复、教 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社会保障、无障碍环境等方面享受的政策。

3. 为便于残疾人、老年人以及其他社会成员自主安全地通行道路、出入公共场所、相关建筑物、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交流信息、获得社区服务所进行的无障碍环境建设。

4. 残疾人在就业增值税方面享受的优惠政策。

5. 政府对残疾人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享受的补贴政策。

6. 残疾人在城市建成区机动车停放方面享受的政策。


网络编辑:仇静
信息审核:付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