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局7月3日《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4期)(陕市监通告〔2020〕29号)要求,现将涉及我市1家生产经营企业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公告如下:
铜川市耀州区苏氏食品厂生产经营的苏氏绿豆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
生产日期:2020-06-17
(二)处罚情况
经调查,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7月3日立案,2020年7月29日结案。该单位生产经营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 面包》要求的苏氏绿豆糕,结论为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并结合《陕西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原因排查:未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
整改情况:该企业进一步完善了内部管理制度,做到进场必查,货证统一;并完善了食品标签标识,在散货区张贴散装食品合格证,明示所销售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6月5日,经宜君县市场监管局验收,该企业已对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