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巩固我市野生鸟类保护及专项打击行动成果,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铜川市林业局结合实际,组织起草了《铜川市野生鸟类保护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并向23家单位书面征求了意见。为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度,使该规定更具操作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通过信件、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日期为2025年7月21日至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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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铜川市野生鸟类保护规定(草案)(征求意见稿)》.docx
铜川市林业局
2025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