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铜川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管理条例(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示期:2024年12月17日至2025年1月16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至铜川市生态环境局执法监督与应急管理科。
联系人:杨红丽,联系电话:0919-3185567。电子邮箱:tchbstk@163.com。
铜川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