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促进医疗保障体系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我局对2024年底即将到期的《铜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4年12月5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号铜川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
邮编:727031
联系人:王盼 联系电话:0919-2851682
邮箱:tcybdy@163.com 传真:0919-2851682
附件:铜川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铜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