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开展“三个年”活动动员会精神,扎实推进高质量项目建设,科学规范推动项目前期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结合我市实际,根据《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两个《办法》。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3月13日下午18:00前书面反馈至我委,无意见亦请来函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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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