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征求《铜川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
《铜川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铜川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公示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23-03-13 17: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相关单位:

《铜川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铜政发〔2012〕75号)、《铜川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铜政发〔2012〕74号)、《铜川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铜政发〔2013〕38号)已废止,我委牵头修订了《铜川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铜川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铜川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3月27日下午18:00前书面反馈至市卫健委,无意见亦请来函反馈。

联系人:肖  宁

联系电话:13992923946     传真:3199185

邮箱:jktcbgs@163.com

邮寄地址:铜川市新区金漠东路2号市卫健委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


网络编辑:杨妍
信息审核: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