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铜川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铜政发〔2012〕75号)、《铜川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铜政发〔2012〕74号)、《铜川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铜政发〔2013〕38号)已废止,我委牵头修订了《铜川市爱国卫生管理办法》、《铜川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铜川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请各相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将修改意见于2023年3月27日下午18:00前书面反馈至市卫健委,无意见亦请来函反馈。
联系人:肖 宁
联系电话:13992923946 传真:3199185
邮箱:jktcbgs@163.com
邮寄地址:铜川市新区金漠东路2号市卫健委
铜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