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完善职工医疗保险制度,促进职工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精神,我局对2022年底即将到期的《铜川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完善,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2年11月26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1号铜川市医保局待遇保障科
邮编:727031
联系人:王盼 联系电话:0919-2851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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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铜川市职工医疗保险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铜川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