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铜川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根据《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陕西省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管理办法》(陕政办函〔2021〕101号)规定,我局起草了《铜川市区域性气候可行性论证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公布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请于2022年6月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讯地址:铜川市耀州区金谟东路5号铜川市气象局403室业务科技与服务管理科(政策法规科)
联系人:张韫韬 联系电话:0919-8100539
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tcqxywk@163.com
通过传真方式将意见发送至:0919-8100527
铜川市气象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