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财政局关于财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工作情况的通报
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1-08-17 11:1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财政局: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近日,市财政局对各区县财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规范化相关工作进行了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3月25日,市财政局已通过市财政局部门频道上传我市2021年部门预算开展情况。各区县均已编制财政预决算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二、存在问题

印台区:标准目录个别表格内容与《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财办发[2019]77号)(以下简称财办发[2019]77号)内容不一致,公开渠道和载体不全,无公开层级内容。

耀州区:公开要求与财办发[2019]77号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

宜君县:公开内容(要素)与财办发[2019]77号文件内容不完全一致。

三、工作要求

请各区县财政局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研究整改措施,积极行动,于9月20日前整改到位,并将有关情况报局办公室,切实提高财政预决算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力度和深度。



                           铜川市财政局

                            2021年8月17日


网络编辑:邵华
信息审核:任宏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