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来源: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23 12:0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韩城市发展改革委,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西咸新区改革创新发展局:

按照《省政府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报送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工作指南的通知》(陕政公开办〔2020〕22号)要求,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举措,各市区发改部门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在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文明确了重大建设项目领域8方面26类公开事项的公开依据、公开主体、公开方式等,各市区发改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指导县、市辖区发改部门按照近期公布的《陕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抓紧对公开事项等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完善。

三、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涉及面广,各市区发改部门要指导县、市辖区发改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定,建立完善公开制度,明确公开时限,理顺公开内容审查、发布、反馈的机制,规范政务公开流程。


附件: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pdf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3日


网络编辑:李苗苗
信息审核:屈立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