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全面推广使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决策依据
来源: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布时间:2022-09-23 09:5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文件名称

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

《铜川市全面推广使用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1〕14号)、《陕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方案》《陕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

项目业主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以外且未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中介服务项目,必须通过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公开选取中介服务机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鼓励使用非财政性资金的业主,通过中介超市采购中介服务。

附件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21〕13号).pdf

附件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网上中介服务超市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1〕14号).pdf

附件3:《陕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建设方案》.pdf

附件4:《陕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pdf



网络编辑:李苗苗
信息审核:薛冠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