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决策依据 |
主要内容 |
《铜川市自建房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
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1、各市、县、区、乡镇党委和政府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落实,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明确责任人。加强统筹协调,县级“四套班子”要齐上阵、合力攻坚、分片包抓,推动专项整治落地落实。各市(区)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机制,安排专门资金,确保政策措施到位,人员配置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2、各市(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于2022年6月5日前,将本地区实施方案报省工作专班,“百日攻坚”行动期间每周报送工作进展情况,“百日攻坚”行动结束后每月报送。 3、市、县两级要参照省级做法,成立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加强统筹协调、推进实施。 |
附件:1、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pdf
2、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22〕63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