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生态清洁小流域评定办法(试行)》决策依据
来源:市水务局 发布时间:2021-10-25 15:0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文件名称

决策依据

主要内容

《铜川市生态清洁小流域评定办法(试行)》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2.《铜川市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行动方案》

 

《办法(试行)》共分为六章,十九条。第一章 总则 说明本《办法(试行)》的意义、评定所遵循原则。第二章 评定范围和类型  明确了评定范围为市境内建成的、流域面积不小于5平方公里的生态清洁小流域。类型划分为水源保护、生态农业、宜居环境、休闲旅游四个功能类型。第三章  评定内容和标准 评定内容主要包括建设管理、综合治理体系、综合成效和各类型特色指标等四部分;各部分制定了评定标准。第四章 申报与评定  明确了申报流程和评定工作程序。第五章 奖补制度与退出机制 明确实行奖补制度与退出机制。第六章 附则 明确了《办法(试行)》的施行日期。同时,将《铜川市生态清洁小流域评定标准及评定说明》、《铜川市生态清洁小流域评定计分表》和《铜川市生态清洁小流域评定申请表》作为附件,增强了《办法(试行)》的操作性。



网络编辑:屈立荣
信息审核:杨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