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要求,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在确保道路通行安全及大气污染治理工作的前提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决定调整城市建成区域货运车辆禁限行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限行措施
1、“皮卡车”(多用途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不受限制。
2、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中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不受限制。
3、新能源中型及以下厢式、封闭式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不受限制。
4、邮政快递类货车往返邮政快件处理中心时可以在城市道路固定路线通行。
5、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以及上述车辆类型以外的注册登记使用性质为货运的载货汽车(含重、中、轻型货车及挂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农用运输车),未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禁止在禁限行区域通行。
二、禁限行区域
新区城市建成区域:东环路以西、九州大道以北、西环线以东、北环路以南。
王益区城市建成区域:川口路至五一路(一马路川口转盘西桥头至铁一处小花园);宜园路至青年路(二马路川口转盘东桥头至青年路涵洞口)。
印台区城市建成区域:延安路至同官路(一马路铁一处小花园至印台区消防救援大队)、重兴南路至重兴北路(二马路青年路涵洞口至频阳路342国道路口)。
耀州区城市建成区域:文营东路、文营西路、药王大道、永安北路、永安南路、步寿路、锦阳路、药王路、华原路及锦阳新城所有道路。
宜君县城市建成区域:宜阳街道全段(腾飞路口至铜牛路口)。
三、特殊规定
确需进入禁行区域的农副产品运输、物流配送、建筑工程、加油站配送、餐饮业经营、垃圾清运等关系民生方面的货运车辆,经环保部门尾气检测合格后,由区(县)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发通行证(通行码),限定时间、路线通行。
四、通行证(通行码)申领方式
1、线下申领:向需通行道路所在区(县)交警大队提交材料申领通行证。
2、线上申领: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城市货车通行码申领”功能或者登录陕西交通安全综合管理服务平台(https://sn.122.gov.cn)申领通行码。
3、申领材料: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确需通行的证明(企业还需提交统一信用代码证、运输经营许可证)。
五、违法处罚及措施
对违反限行规定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处罚、记分。
六、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1日起正式实施,原《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市建成区域实施货运车辆禁限行的通告》同时废止。
草案图解链接:图解《铜川市城市建成区域货运车辆禁限行措施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2022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