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
来源: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2-09-20 17:19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 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22〕8号)精神,结合铜川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聚焦高产高效,按照强基础、重科技、聚合力、规模化的思路,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切入点,强化基础能力建设,打造高产稳产田;以科技投入为支撑,推广增产增效集成技术,增强农业机械化装备能力,提升粮食单产水平;以龙头企业为引领,多种模式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提升粮食综合产能,确保粮食安全。

二、目标任务

2022年,聚焦小麦、玉米优势产区,全市打造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核心示范区5万亩。宜君县建设粮食规模化经营春玉米高产田1万亩、玉米增密度提单产行动核心示范区1万亩;印台区建设粮食规模化经营春玉米高产田1万亩;耀州区建设粮食规模化经营及小麦播种质量提升行动核心示范区2万亩。王益区、新区要针对旱地小麦开展粮食规模化经营试点各0.1万亩。

2023年,以核心示范区为引领,全市打造辐射带动区10万亩。宜君县、印台区、耀州区分别建设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春玉米高产田4万亩、3万亩、2万亩。王益区、新区建设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旱地小麦高产田各0.5万亩。

2024年,全市发展15万亩粮食产能提升区。耀州区、印台区、王益区、新区分别建设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旱地小麦高产田4万亩、2万亩、2万亩、1万亩,宜君县、印台区、耀州区分别建设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春玉米高产田4万亩、1万亩、1万亩。年底,全市建成30万亩高标准高质量高产田,确保“十四五”期间全市粮食产量稳定在30万吨以上,“十四五”末力争达到33万吨以上。

三、推进路径

(一)实行政府主导。按照全市总体布局,各区县要制定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采取整村推进的方式,相对集中连片划定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实施区域,逐年确定目标任务、细化推进措施;强化资源统筹和要素聚合,推动耕地、项目、技术向粮食生产聚集,组织并推进方案落地落细。

(二)合理确定模式。大力扶持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上联经营主体、下接种粮农户的优势,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土地集中起来,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开展合作经营,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和有效合作关系;或对接一个或多个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生产全托管服务,逐步提高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水平。

(三)强化示范引领。充分发挥企业、专业合作社的科技、组织、融资、加工、市场等优势,鼓励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高标准、强投入、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采取统一耕种、统一农资、统一技术、统一防治、统一收获、统一销售的管理方式,示范推广现代生产技术,增加粮食产量。

(四)创新合作机制。引导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土地入股、土地租赁等方式,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生产。由龙头企业牵头,联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建立利益联结机制,组建粮食生产联盟,实行联合经营。由龙头企业联合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确保基本产量、提升新增产能”的要求,实施全程或关键环节托管模式,推进粮食组织化、规模化、现代化生产经营。

四、实施步骤

(一)先行试点突破。从2022年开始,分别由各区县政府、市新区管委会牵头,选择基础条件好、群众意愿较强的村(宜君县、耀州区各20个,印台区10个,王益区、新区各5个),对接企业、新型经营主体或社会化服务组织,在相对集中连片粮食种植板块打造高产田核心示范区,探索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规模经营模式。

(二)跟进复制扩展。2023年,在巩固提升的基础上,总结核心示范区建设经验和模式,各区县要组织辖区内30%以上的村开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

(三)全面辐射推广。2024年,全面完成30万亩相对集中连片规模经营目标任务。各区县要组织辖区内50%以上的村开展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区县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财政、水务、自然资源、国资、乡村振兴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发挥好行政推动作用。村“两委”要把粮食规模化经营作为基层党建的重要抓手和乡村振兴的重要内容,夯实党支部书记和驻村“第一书记”政治责任,以党建凝聚民心、聚合民力、促进发展,推动粮食安全与基层党建有机融合,引领规模经营的龙头企业与合作村加强支部共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二)推进农田建设。按照政府主导、企业实施、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方式,统筹规划、整建制推进,对核心示范区和辐射带动区内未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地块,全部列入今后2年项目计划,实行“先建后补”,集中完成建设任务;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同步实施改造提升,到2024年底打造30万亩相对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的高标准农田。各区县要建立健全农田建设投入稳定增长机制,通过调整地方财政预算、整合涉农资金,采取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等方式筹措建设资金,组织实施;财力配套和建设能力不足的区县可鼓励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参与建设。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铜川市分行把高标准农田建设作为信贷投放重点,对符合国家政策、农发行信贷政策的项目,按照1500元/亩的标准,提供贷款期限15至20年、总量充足的低息信贷产品,用于高标准农田新建和改造提升,进一步提高建设质量;对种、加、储、生产资料等全产业链提供配套金融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的信贷资金需求。

(三)创新支持政策。各区县要将农业发展专项项目和资金集中投向粮食规模化经营,推动资源聚集、要素叠加。从土地出让收益中安排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资金对实施小麦播种质量提升、玉米增密度的种粮主体进行作业补贴。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铜川市分行要设计“大户贷”、“农资贷”等配套金融产品,支持龙头企业和各类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保险部门要扩大项目区农业保险覆盖面,开展小麦、玉米两大主粮完全成本和收入保险,对项目区粮食作物应保尽保。财政部门要给予保费补贴,提高保险机构理赔水平和服务质量,保护经营主体和群众种粮积极性。

(四)强化基础保障。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发展改革、财政、科技、住建、交通运输、商务、乡村振兴、供销等部门要把开展粮食规模化经营的村、粮食生产贡献大的村,列入乡村振兴重点支持范围,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大项目上倾斜支持。工信、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结合“链长制”建设,立足粮食全产业链发展,加快配套农机、烘干、晾晒、加工等设施装备,夯实规模化生产基础。

(五)完善考核机制。把粮食规模化经营作为区县党委和政府粮食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细化考核指标,加大分值权重,逐级传导压力,落实工作责任。

(六)加强指导服务。农业农村部门要组织相关专业技术骨干,组建专家团队,建立稳定紧密的技术服务机制,实行联企包片服务指导,加强技术培训,提升龙头企业、经营主体、农机作业手生产技术水平,推动集成技术落地见效。气象部门要强化气象为农服务,开辟直连经营主体的气象服务通道,及时发布气象信息,指导开展防灾减灾工作,最大限度降低灾害风险。

附件:《铜川市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审议稿)的起草说明.doc


草案图解链接:图解 铜川市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三年行动方案


网络编辑:孙丹
信息审核:李敏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