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3年1-7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如下:
一、1-7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今年以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的监督支持下,全市各级财政部门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市第十三次党代会安排部署以及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和总体安排,坚持政府过紧日子,统筹各类财政资源,有力兜牢“三保”底线,抓好稳经济一揽子政策落实,有效防范化解各项风险挑战,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575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8%,较上年同期增长10.1%。其中:税收收入完成1128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5.8%,较上年同期增长23.4%(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造成上年税收收入基数较低)。非税收入完成447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7%,较上年同期下降13.4%。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95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4.5%,较上年同期增长1.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533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1%,较上年同期增长27.5%(主要是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造成上年税收收入基数较低)。非税收入完成16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4.1%,较上年同期下降39%(主要是上年罚没收入和政府住房基金收入一次性入库因素影响)。
1-7月份,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796946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6.1%,较上年同期增长5.1%。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完成25461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59.1%,较上年同期增长6.2%。
1-7月份,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27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3%,较上年同期增长82.9%(主要是部分2022年成交的土地按照合同约定在2023年交付尾款)。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86217万元,完成预算数的84.7%(主要是政府专项债项目支出进度加快)。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18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9%,较上年同期增长98.7%(主要是部分2022年成交的土地按照合同约定在2023年交付尾款)。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85494万元,完成预算数的65.1%。
1-7月份,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92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0%(主要是耀州区公共停车位特许经营权竞拍一次性收入28772万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5979万元,完成预算数的221.9%(主要是耀州区支出占比较大,对国有企业注入资本金12352万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49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3490万元,完成预算数的93.6%。
1-7月份,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73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1%;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05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7%。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30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7%;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76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4%。
二、1-7月份政府债务管理工作情况
截至7月底,省财政厅累计下达我市政府债务限额2240322万元,其中:市本级限额938723万元,区县债务限额1301599万元。我市政府债务余额为2084537万元,其中:市本级债务余额918087万元,区县债务余额1166450万元。
1-7月份,省财政厅累计下达我市新增政府债券资金226500万元,分别为新增一般债券848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41700万元,其中:下达市本级新增政府一般债券55900万元,新增政府专项债券4000万元。
三、1-7月份财政重点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收支预算管理。充分考虑减税降费和全市经济发展趋势等因素,实事求是、科学合理编制收入预算。将10706万元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列入年初预算,进一步增强保障能力。政府预算经人大审查批准后按法定程序向部门批复预算并公开。持续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对一般性支出按照10%-15%的比例压缩,压减资金4470万元。统筹结余结转资金56976万元,集中用于部门急需领域。积极争取中省转移支付资金856336万元,下达区县中省转移支付资金604883万元。硬化预算约束,杜绝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预算调整流程的通知》要求,规范单位预算调整调剂事项。政府采购坚持“无采购预算不采购,无采购合同不支付”的双控机制,不断强化政府采购预算刚性约束。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实施情况专项整治工作,加强我市政府购买服务组织管理和规范实施。认真落实人大监督、审计监督发现问题整改,加强结果运用,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二)坚持“三保”支出优先。严格按照“三保”清单测算“三保”需求,市本级足额安排“三保”预算215176万元。支出安排坚持“三保”优先原则,足额保障“三保”库款需求。截至7月底,市级“三保”预算支出120218万元。加大对区县库款调度强度,确保区县库款保障水平维持在合理区间。
(三)全力助推经济社会发展。今年1-6月份,全市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5404万元,有力减轻实体经济负担。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拨付资金6419万元,涉及企业81户,促进市场主体发展。加大稳就业、扩就业支持力度,全市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7890万元,办理小微企业贴息贷款14863万元,拨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1594万元。争取2023年中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6600万元,推动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各项任务落实。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在保户数4255户,在保余额193247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13.29%,有效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难题。稳步提升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质量,累计为13691户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理赔1334万元。充分发挥地方债券资金助力高质量发展作用,累计支持全市各类项目13个,分布在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社会事业、棚户区及老旧小区改造、交通基础设施、仓储物流基础设施等领域,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开工建设。
(四)重点领域支出保障有力。拨付资金2.69亿元用于支持开展公共卫生服务、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落实新冠患者救治经费和过渡期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政策。拨付资金3.03亿元支持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拨付资金1.63亿元用于环境保护修复治理,统筹资金2497万元用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下达城乡低保等困难群众救助资金1.63亿元,保障2.82万名城乡低保及特困供养人员基本生活需要,11764人次享受临时救助。下达乡村振兴衔接资金2.81亿元、督导区县落实衔接资金1.38亿元、下达各类强农惠农补贴资金1.05亿元,加大农业农村领域投入力度。筹措资金1.2亿元用于中小河流治理、水利工程维修养护,持续改善全市水利工程发展根基。拨付资金7742万元支持公共文化示范区创新发展。
(五)积极稳妥防范化解财政风险。严格执行政府举债融资负面清单52条禁止性规定,坚决杜绝一切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增加偿债准备金规模,确保到期债务按期归还;开展政府债务再排查再起底,严控增量、化解存量,切实做好我市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聚焦减税降费、基层“三保”、防范债务风险等八大领域开展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持续加大财会监督力度。
(六)着力提升财政资金绩效。选取2022年度25个重点项目和6个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评价,资金涵盖“四本预算”。选取25个重点项目和5个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随同2023年政府预算草案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阅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完成全市2023年58个政府专项债券项目事前绩效评估,涉及资金61.83亿元。完成127个财政投资项目评审,审减资金4.18亿元,审减率达28.26%。
四、预算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7月份,全市财政运行总体平稳,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财政工作依然面临严峻挑战。一是房地产行业持续低迷,与房地产行业相关的税收及土地出让收入不及预期,财政增收压力仍然较大。二是“三保”及刚性支出持续上升。财政供养人员以外的聘用制人员支出大幅增加,PPP项目已陆续进入政府付费阶段,政府债务进入还本付息高峰期,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任务艰巨,支持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各领域补短板任务还需投入大量资金,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统筹财政平衡的难度空前。三是我市因历史原因造成暂付性款项居高不下,以前年度超财力支出挤占财政库款,导致财政库款保障水平长期处于低位运行状态,且财政“承压前行”的紧运行状态仍将持续。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全力保障财政收支平衡。紧盯收入目标任务,聚焦重点行业领域加强收入征管。精准分类施策,着力培植财源。从严控制预算追加,加强预算支出审核,将有限的财力用到关键处、紧要处。会同相关部门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缓解当前财政支出压力,保障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二)兜牢兜实“三保”底线。严格执行“三保”预算,“三保”支出一律不得调整调剂用于其他项目支出。强化财政运行数据监测,动态分析研判“三保”保障情况,坚决兜牢“三保”底线,确保“三保”不出任何问题。
(三)筑牢风险防范屏障。统筹考虑债务风险、财政承受能力及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平衡好促发展和防风险的关系。坚持“开前门、堵后门,化存量、遏增量”,抓实抓细政府债务化解。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力度,优先消化暂付款项,确保财政平稳健康运行。
(四)强化预算绩效管理。选取2023年市级27个重点项目和5家部门整体支出开展财政重点绩效运行监控。继续实施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强化评价结果应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部门支出预算安排挂钩,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和资金效益。
(五)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按照中央和省关于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工作部署,结合铜川实际,着力构建收入划分更加规范、权责配置更为合理、财力分布相对均衡、基层保障更加有力的市以下财政体制,确保我市各级财政平稳运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部署、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决议以及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砥砺奋进、笃行不怠,为我市高质量全面转型发展提供财力支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