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铜川市圣达商务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铜卫公罚【2016】3号 |
处罚名称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处罚类别1 | 警告 |
处罚类别2 | 罚款 |
处罚事由 | 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活动,安排未取得有效健康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未按照规定对顾客用具进行清洗消毒保洁。 |
处罚依据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一)、(二)、(四)项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十六条第一款(二)、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登记码 | 61020010001492 |
税务登记号 | |
居民身份证号 | 6102021977*****856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王栋 |
处罚结果 | 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并处人民币叁仟元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4/21 |
处罚机关 | 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
当前状态 | 其他(见备注说明)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2016/4/28 16:2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