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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2018年卫生健康统计公报

来源:市卫健委 发布时间:2019-05-08 14:4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卫生健康事业基本概况 
  (一)卫生健康机构:2018年全市卫生健康机构873个(包括543个村卫生室), 其中:医院45个(综合医院23个,中医医院5个,中西医结合医院1个,专科医院16个),比上年减少综合医院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41个,比上年增加1个,卫生院33个比上年减少1个;诊所、卫生所、医务室183个,比上年减少9个,门诊部1个;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1个(疾病控制机构5个,专科疾病防治院1个,妇幼保健机构5个,急救中心1个,采供血机构1个,卫生监督机构5个,健康教育所1个,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2个);其他卫生机构6个。
  (二)床位数:2018年全市共有编制床位6779张,比上年编制床位减少9张,减少0.13%;实有床位6568张,比上年实有床位增加34张,增长0.52%,其中:医院床位5474张,比上年减少57张,减少1.03%(综合医院减少58张,中医医院增加12张,专科医院减少11张);卫生院床位509张,比上年减少3张,减少0.59%;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床位298张,比上年增加71张,增长31.28%;专业公共卫生机构287张,与上年增加23张,增长8.71%(其中:专科疾病防治机构增加23张;妇幼保健机构178张,与上年持平)。
  (三)人员数:2018年全市共有卫生健康人员11262人,比上年增加589人,增长5.52%。其中:卫生技术人员9186人,比上年增加484人,增长5.56%;其他技术人员137人,比上年增加9人,增长7.03%;管理人员786人,比上年增加98人,增长14.24%;工勤技能人员621人,比上年增加20人,增长3.33%;村医及卫生员532人,比上年减少22人,减少3.97%。
  卫生技术人员中执业(助理)医师2534人,其中执业医师1941人,注册护士4035人,药师(士)533人,技师(士)563人,其他1521人。从人员构成看,卫生技术人员占总人数的81.57%,其他技术人员占1.22%,管理人员占6.98%。
  (四)每千人口的平均水平:按照全市常住人口80.37万人计算,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卫生技术人员11.43人,比上年增长0.99人,每千常住人口执业(助理)医师3.15人,比上年增长0.14人,每千常住人口注册护士5.02人,比上年增长0.5人;全市每千常住人口医疗机构床位8.17张,比上年增长0.33张。(注:全市常住人口80.37万人来源于铜川市统计局 ) 
  二、医疗卫生机构运营情况   
  全年总计出、入院病人142439人次和143633人次。出院人数比上年增加16484人次,增长13.09%,其中:医院增加14388人次,增长13.34%,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617人次,增长15.7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479人次,增长6.14%;入院数比上年增加16091人次,增长12.62%,其中:医院增加14092人次,增长12.9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1576人次,增长15.00%,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增加423人次,增长5.39%。住院病人手术31425人次,比上年增加7247人次,增长29.97%,其中:医院增加7526人次,增长32.55%,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减少279人次,下降26.47%。
全年各医疗机构实有床位数6568张,实际开放总床位234.12万床日,出院者占用总床日数132.96万,病床使用率62.01%,比上年增长0.2个百分点,其中:医院66.17%,增长1.12个百分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1.25%,下降3.48个百分点,专业公共卫生机构71.45%,下降3.54个百分点。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3天,比上年减少0.5天。 
  三、医疗卫生机构门诊和住院病人人均医疗费用 
  平均门诊病人医疗费144.2元,比上年增长7.85%,其中:医院207.0元,增长7.81%,基层医疗机构33.3元,增长14.04%,妇幼保健机构258.7元,增长15.49%。
  平均每出院者住院医疗费6083.7元,比上年增长2.43%,其中医院6610.5元,增长2.52%,基层医疗机构1914.9元,增长5.20%,妇幼保健机构4115.9元,下降0.18%。
  出院者平均每日住院医疗费651.7元,比上年增长7.51%,其中医院693.1元,增长8.16%,基层医疗机构255.7元,增长6.14%,妇幼保健机构569.2元,增长0.42%。 
  四、医疗卫生健康机构设备及房屋建筑面积情况 
  2018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万元以上设备3756台(件),总价值78099万元,100万以上设备102台。2018年全市医疗卫生机构房屋建筑面积1104615平方米,其中医院932258平方米,基层医疗机构124996平方米,专业公共卫生机构46363平方米,其他机构998平方米。


网络编辑:刘娜
信息审核: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