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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卫生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市卫生局 发布时间:2015-11-26 16:14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铜川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公布铜川市卫生局2014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2014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4年,市卫生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坚持把政务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举措,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较好地完成了卫生系统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任务,使政府工作的透明度进一步提高,公民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得到有效保障,为深入推进卫生事业创造了良好环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通过市卫生局网站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7条,公开范围包括政府文件、规划计划、应急管理、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法规制度等9个方面。其中公示公告25条,占总公开数8%;工作信息165条,占总公开数56%;其他107条,占总公开数36%。2014年,铜川卫生网全年点击量累计64077次,访问量164838次,日访问量最高1376次(日平均194次)。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14年,市卫生局以社会公众关注关心的卫生热点、 
焦点问题和重点工作为核心,围绕医改,服务铜川转型发展大局,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数量,及时公开相关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和深度,使卫生行业形象进一步提升,政府公信力不断增强。 
  (二)丰富内容,增加形式,实行全公开。 
  紧紧依托省卫计委门户网站、市政府门户网站和铜川卫生信息网等载体,利用电视广播、报刊和微博、微信等形式大幅度、全方位实行卫生信息公开。同时,不断丰富公开内容,针对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采取源头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形式及时答疑解惑,回应公众关切,树立了卫生行业良好的职业形象。 
  (三)扩大范围,服务大众,推动卫生信息公开制度化、规范化。 
  将卫生信息公开的范围从机关扩大到全市各医疗机构,实行院务公开,根据医疗机构院务公开监督考核办法(试行),建立了医疗项目收费标准公示制度和一日清单制度,市级各医疗机构采用电子屏幕公示药品价格、诊断价格表,公示专家信息,最大程度方便群众,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情况 
  2014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例。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结合部门职能和行业特点,积极主动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接受公众监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全市卫生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局面。但是,仍有个别问题需进一步克服和解决。一是回应公众关切关注问题,在制度层面上还需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与铜川转型制度发展的实际还有一定差距,还需进一步充实。 
  2015年,我们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结合铜川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重点从以下四方面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适应新常态,增强主动性。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市卫生计生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业务能力。三是创新公开形式,建好网站第一平台,积极探索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府信息新途径,努力使政府信息公开更加可观、可读、可感。四是加强督促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加大问责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铜川市卫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金谟东路2号,邮编:727031,联系电话:0919-3185933,电子邮箱:tcwsj5859@126.com)。本报告电子版在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jj.tongchuan.gov.cn)下载。

网络编辑:刘娜
信息审核: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