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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卫基妇发〔2017〕10号

来源:市卫计局 发布时间:2017-04-12 14:1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卫计局,新区卫生局、计生局,陕煤化集团铜川医疗中心,市直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2017年全省妇幼健康工作要点》及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我局制订了《2017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铜川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4月7日 


2017年全市妇幼健康工作要点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精神,围绕我市卫生计生中心工作,深化医改,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保障全面两孩政策实施,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一、加强妇幼健康体系建设 
  (一)强化妇幼健康机构建设。落实国家《关于妇幼健康服务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规范化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各级妇幼健康服务机构业务部门设置指南的通知》和《妇幼保健专科建设和管理指南(试行)》,督促做好妇幼健康机构项目建设工作。贯彻国家妇幼保健院等级评审标准及实施细则(2016年版),开展培训指导工作,促进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 

  (二)推进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转诊中心建设。加强救治网络建设,落实各级职责,畅通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与转诊绿色通道,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建设3个区县级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和危重新生儿救治中心,提高产儿科急危重症救治能力。 
  (三)开展妇幼和计生技术项目整合。针对我市育龄妇女的主要健康问题,将原计划生育系统的母亲健康工程、计划生育三查服务(查环、查孕、查病)和原卫生系统“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项目进行整合,完善整合方案,开展整合试点。 
  (四)加强妇幼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妇幼健康机构、助产机构产科医生和助产士急危重症、新生儿复苏等助产技术培训,组织开展优生优育、儿童早期发展、孕产妇和新生儿保健等技术培训。 
  二 、推进母婴安全行动 
  (五)扩大孕产妇系统保健免费基本服务项目覆盖面。争取资金推进项目全覆盖,指导各区县完善项目培训和管理,加强项目督导、评估和总结。 
  (六)加强产科质量和安全管理。加强各级各类助产机构产科规范化建设,开展再生育咨询和技术指导,注重加强孕前、孕期、分娩、产后生育全周期管理,做好高危和特殊感染孕产妇早期筛查和干预,保障母婴安全。强化爱婴医院管理,积极倡导母乳喂养。 
  (七)加强出生缺陷三级防控。积极与民政、妇联、教育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贯彻落实《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面推行免费婚检制度,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育龄夫妇主动参加婚检、孕检的积极性,将预防关口前移,共同合力推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规范产前筛查技术管理。继续开展产前超声技术中长期培训,做好出生缺陷二级预防。继续做好新生儿疾病筛查工作,积极与民政、扶贫、残联、慈善等相关部门沟通,推进出生缺陷患儿早诊早治,提高人口素质。 
  三、促进妇幼健康服务 
  (八) 推广使用国家制作的母子健康手册。结合我市开展的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落实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以母子健康手册推广应用为抓手,规范0-6岁儿童和孕产妇管理手册、母子健康手册管理及使用,加强优生优育全程健康服务,提升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九)做好妇幼健康技术服务工作。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管理,落实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推进儿童保健和更年期保健规范化门诊建设,指导各区县开展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 
  (十)加强妇幼健康信息管理。推进产妇分娩信息登记工作,加强督促指导。继续做好孕产妇和新生儿死亡评审工作,加强妇幼卫生年报和监测管理,开展人员培训,提高数据质量和数据分析利用水平。推进妇幼健康信息化建设。 
  (十一)加强妇幼健康服务监管。加强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逐级开展督导检查。强化属地化管理,严格母婴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技术、人员准入,加强监督管理。加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日常监管。 
  四、加强文化建设 
  (十二)开展妇幼健康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妇幼健康优质服务示范工程创建,组织妇幼健康宣传活动,利用世界母乳喂养日、世界早产儿日、预防出生缺陷日等传播妇幼健康、优生优育和生殖健康知识,培育妇幼健康文化。 
 
  附件:1、2017年全市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妇幼项目、母亲健康工程项目任务.doc 
     2、2017年全市妇幼健康及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任务分解表.doc


网络编辑:刘娜
信息审核:刘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