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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物价局关于召开南市区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听证事项公告

来源: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5-05-26 14:5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根据《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铜川市物价局决定召开“铜川市南市区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在新区正阳国际酒店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供热价格分类
  供热价格分为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价格两类。居民用热类包括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养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不包括用于出租等盈利性质的社区服务设施),除此之外,均为非居民用热价格类别。
  (二)热力出厂价格(指到用户热交换站的价格)
  按流量:居民每吉焦38元;非居民每吉焦54元。
  按面积(建筑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5.00元;非居民每月每平方米6.90元。
  (三)供热终端销售价格(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
  按流量:居民每吉焦41.8元;非居民每吉焦58元。
  按面积(建筑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5.50元;非居民每月每平方米7.40元。
  (四)实行两部制热价
  基本热价为30%,计量热价为70%。
  (五)非采暖期供热价由供需双方协商。
  三、听证参加人
  雷有全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主任
  王栓兴   市政协常委、民革铜川市委会副主委
  杨叔刚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黄晓信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大伟   市发改委投资项目科科长
  詹  萌   市财政局综合科主任科员
  李玉江   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梁银航   市消协秘书长
  赵志忠   新区朝阳小区住户
  段静宜   新区阳光小区住户
  师百战   新区枫林小区住户
  张  永   新区格林美郡小区住户
  杨西宁   新区世纪花园小区住户
  赵春香   新区世纪花园小区住户
  温建军   新区华兴厨卫建材部
  乔丰超   市世祥房地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王  珉   陕西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料员
  贺永真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铜川照金电厂副总工程师
  姚应华   铜川枫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邢  刚   铜川市建设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听证人
  崔天太   市物价局局长
  薛进宝   市物价局副局长
  石公社   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若对《铜川市南市区集中供热价格听证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物价局反映。
  地    址:铜川市人民政府3号楼市物价局714室
  邮政编码:727031
  联系电话:0919-3185758(传真)
  特此公告。


网络编辑:王 勇
信息审核:石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