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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听证事项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2-10-26 18:42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物价局公告
2012年 第2号

  根据《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铜川市物价局决定召开“铜川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12年10月31日上午9:00在新区正阳国际酒店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规范水价构成。城市供水价格由自来水基本水价、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三项构成。
  (二)合并简化水价分类。将现行工业、行政事业、经营服务业类合并为非居民生活用水类。
  (三)提高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居民生活用水价格暂不调整,提高非居民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价格。
  北市区非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分别由现行4.40元(工业)、4.90元(行政事业)、5.70元(经营服务)调整到6.15元。其中: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10元,水资源费调整到0.72元,居民抄表到户改造费用增加0.18元,自来水基本水价调整到4.15元(含水利工程原水提高0.10元)。
  新区及耀州区非居民用水价格每立方米分别由现行4.30元(工业)、4.80元(行政事业)、5.60元(经营服务)调整到6.10元。其中:污水处理费调整到1.10元,水资源费调整到0.72元,居民抄表到户改造费用增加0.18元,自来水基本水价调整到4.10元(新区含水利工程原水提高0.10元)。
  特种行业用水价格每立方米统一调整到10元。其中:污水处理费1.10元,水资源费0.72元,居民抄表到户改造费用0.18元,自来水基本水价8.00元。
  三、听证参加人
  杨铜林    铜川市哼瑞种猪厂总经理
  王永军    铜川市锻压铸造机械公司经理
  尚利忠    铜川煤化实业公司供应分公司医院物管科科长
  刘智范    铜川矿务局机关事务中心物管部部长
  崔铜生    铜川市王益区人民医院总务科科长
  李栓友    铜川市中心血站科长
  付  玲    王益区云海蓝天洗浴中心办公室主任
  李国明    铜川市耐火材料厂物业部长
  王  娜    铜川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
  郭佳彦    耀州区机关事务局办公室主任
  张明仁    陕西省耀州区白水泥厂副厂长
  郑增祥    耀州区华原购物中心(科长)
  王玉川    铜川市自来水(集团)公司总经理
  张扬锁    铜川供水公司副总经理
  张明亮     耀州区供水公司经理
  张新平     铜川市污水处理厂副厂长
  姜明礼     铜川市新耀污水处理厂财务总监
  王胜利     耀州区林业局林业工作站工程师
  王成栋     工商银行王益分行行长
  刘军川     铜川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
  詹  萌     铜川市财政局综合科副科长
  刘军民     铜川市住建局副局长
  李七顺     陕西省桃曲坡水库管理局科长
  王清喜     铜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科长
  张红燕     铜川市商务局
  兰武彦     耀州区物价局
  徐金武     耀州区水务局
  四、听证人
  雷有全     铜川市物价局局长
  薛进宝     铜川市物价局副局长
  石公社     铜川市物价局副局长
  五、其他事项
  市物价局按听证程序规定于会议召开前将听证会议通知及听证材料送达听证会参加人。公民对《铜川市自来水价格调整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传真或书面形式送市物价局。
  地    址:铜川市人民政府3号楼市物价局714室
  邮政编码:727031
  联系电话:0919-3185758(传真)
  特此公告。

 

二〇一二年十月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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