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物价局关于召开南市区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听证事项公告
来源:市物价局
发布时间:2015-05-26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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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陕西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铜川市物价局决定召开“铜川市南市区集中供热价格听证会”。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地点
听证会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9:00在新区正阳国际酒店召开。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供热价格分类
供热价格分为居民用热和非居民用热价格两类。居民用热类包括居民用户、各类学校、幼儿园和养老院等社会福利场所以及社区居民委员会服务设施(不包括用于出租等盈利性质的社区服务设施),除此之外,均为非居民用热价格类别。
(二)热力出厂价格(指到用户热交换站的价格)
按流量:居民每吉焦38元;非居民每吉焦54元。
按面积(建筑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5.00元;非居民每月每平方米6.90元。
(三)供热终端销售价格(包括每月每平方米0.50元热交换站到用户的损耗及费用)
按流量:居民每吉焦41.8元;非居民每吉焦58元。
按面积(建筑面积):居民每月每平方米5.50元;非居民每月每平方米7.40元。
(四)实行两部制热价
基本热价为30%,计量热价为70%。
(五)非采暖期供热价由供需双方协商。
三、听证参加人
雷有全 市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会人代选工委主任
王栓兴 市政协常委、民革铜川市委会副主委
杨叔刚 市政府督查室主任
黄晓信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大伟 市发改委投资项目科科长
詹 萌 市财政局综合科主任科员
李玉江 市住建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梁银航 市消协秘书长
赵志忠 新区朝阳小区住户
段静宜 新区阳光小区住户
师百战 新区枫林小区住户
张 永 新区格林美郡小区住户
杨西宁 新区世纪花园小区住户
赵春香 新区世纪花园小区住户
温建军 新区华兴厨卫建材部
乔丰超 市世祥房地产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王 珉 陕西大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料员
贺永真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铜川照金电厂副总工程师
姚应华 铜川枫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邢 刚 铜川市建设集团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听证人
崔天太 市物价局局长
薛进宝 市物价局副局长
石公社 市物价局副调研员
五、其他事项
公民、法人若对《铜川市南市区集中供热价格听证方案》有意见和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物价局反映。
地 址:铜川市人民政府3号楼市物价局714室
邮政编码:727031
联系电话:0919-3185758(传真)
特此公告。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石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