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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来源:团市委 发布时间:2018-09-05 14:3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一、主要职责
  (一)领导全市共青团工作,负责市青年联合会、市学生联合会和市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市性青少年社团组织工作。
  (二)参与制定、实施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方针、规划和政策,指导全市青少年事业发展。
  (三)加强对全市青少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引导,调查全市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情况,提出相应对策,为市委、市政府提供决策依据。
  (四)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组织和带领全市团员青年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
  (五)负责全市团的组织建设;协助党组织教育、管理、选拔和培训团的干部,培养、选拔并推荐优秀青年。
  (六)负责全市青年统战工作,全市青少年外事工作和青少年友好交流工作。
  (七)协助政府教育部门做好大、中、小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维护学校稳定。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参与青少年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协调处理各种与青少年利益相关的工作。
  (九)负责规划、组织和管理全市青年志愿者队伍及服务活动。筹措青少年事业发展经费,承担实施全市“希望工程”的有关工作。
  (十)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络编辑:眭锦霞
信息审核:赵轩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