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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中存在3个普遍性问题亟待解决

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时间:2013-05-14 10:28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企业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的行动指南,是企业有效防范安全风险、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健康和财产安全、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的制度保证,是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体系正常运行的基本依据。我市多数重点骨干企业的领导决策层清醒地认识到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是企业的法定责任,均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涌现出华能铜川电厂、铜川供电局、铜川矿业公司、柴沟煤矿、秦岭水泥公司和市第一客运公司等一批安全制度建设的先进典型。这些先进典型高质量的安全制度为搞好安全生产发挥了重要的制度保障作用。但在市政府安全督查组两年多的安全督查调研中发现,我市多数中小企业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着3个普遍性问题,严重影响和制约着这些企业安全生产水平的提升,亟待加以解决纠正。
  一是部分企业在安全生产制度建设中,未严格坚持遵循合法性、合理性、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制定修订的一些制度偏离了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政策和企业实际所要求的方向,存在制度“偏离标准型”的弊病,安全生产制度的4项核心内容(职责、流程和风险分析、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残缺不全,内容空泛,严重缺乏针对性和适用性,无法发挥有效规范和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
  二是部分企业存在“制度缺失型”弊病。这类企业未按照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标准关于建章立制的基本要求,建立起健全完整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某些方面的制度缺失,出现了“制度缺失型”弊病。造成这类企业某些方面的安全生产工作无章可循,安全管理出现盲区和死角,势必形成安全隐患和“三违”现象,成为滋生孕育事故的土壤和温床,自然事故就会易发。
  三是部分企业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力度不大、落实不到位,导致安全隐患多、事故易发。存在制度执行“力度微弱性”的弊病,需要从企业领导决策层、部门管理层和车间班组执行操作层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对策措施,从建立健全保障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和机制体制入手,切实加大安全制度落实执行的工作力度,按照企业的安全生产组织结构,逐级按系统抓好制度落实执行。将管理制度的多项要求落实到企业的多个工作层面,直至车间、班组、岗位执行操作层面,最终把多项管理要求变为具体的管理行为。唯此,企业的安全管理体系才能正常运行起来,才能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保障员工身体健康。
  对大多数中小企业而言,上述安全制度建设中的3类弊病往往是兼而有之,患的是综合症。
  企业安全制度建设的目标任务,是建立健全合法、科学、适用、完整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和保证制度,有效落实执行的管理体系、体制机制,通过管理体系和体制机制的正常运行,来推进和保证多项管理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执行到位,发挥安全生产制度规范和保障安全生产的作用。人们常说的“制度前进一小步,安全管理前进一大步”,指的就是这个道理。因此,建议市、区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广大中小企业,认真学习借鉴推广华能铜川电厂、铜川矿业公司、秦岭水泥公司和市第一客运公司等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的先进经验,发挥先进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结合各自实际,采取切实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和纠正当前部分企业安全制度建设中存在的3类普遍性问题,高质量地搞好制度建设,既建立健全安全制度体系,又建立健全保证多项制度有效执行的管理体系和体制机制,夯实企业安全管理基础,为不断提高我市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此稿系市政府安全督查组陈文学组长组织撰写)


网络编辑:刘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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