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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09-12-01 11:27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拟定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切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按照铜政办发(2009)37号文件中关于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的要求和铜发改发(2009)409号文件中关于推进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建立节约型机关考核制度的要求,设在铜川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市级机关节约资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期拟定了《铜川市市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共包括五个方面的内容,对考核的对象、内容、方法进行了说明,重点以各公共机构开展节能工作情况和降耗情况实行打分制,
  旨在通过对市级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量化考核,进一步增强机关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遏制资源浪费现象,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水平,确保市级机关公共机构能耗较上年下降5%目标任务的完成。
  目前,《办法》正在进一步修订、完善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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