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川 市 审 计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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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3号
(总第221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铜川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8年5月8日至2018年5月31日,对铜川市中医药发展局(以下简称市中医药发展局)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报送审计,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基本情况
2012年3月经市委常委会同意设立铜川市中医药管理局和铜川孙思邈中医药研究院,实行合署办公,为市卫生局的下属事业单位,县级建制。局内设办公室、科研科、中医药科三个科室,经费实行全额预算管理。2012年9月更名为铜川市中医药发展局。主要职责包括:贯彻国家和省上有关中医药的法规、政策和相关标准并监督执行;制定全市中医药产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等8项职责。
经费预算及执行情况:2017年初市财政局给市中医药发展局下达部门收入预算722000.00元,年终收入决算为2794482.0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44482.00元,其他收入250000.00元)。本年支出总计2150424.00元,其中:基本支出924520.55(人员经费820134.48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04386.07元),项目支出1225903.45元。本年财政收回以前年度指标结余1472414.64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990977.19元,年末结转和结余5162620.55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7年市中医药发展局内控制度基本健全有效、能严格执行财务支出联签会审制度,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7000元的报销票据不合规;
(二)部分差旅费报销程序不规范;
(三)个别培训费报销附件资料不齐全;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以上审计发现的问题,铜川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市中医药发展局已经取得了合规的原始发票、规范了差旅费报销程序、完善了培训费报销附件资料,具体整改情况由其自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