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川 市 审 计 局
|
2017年第11号
(总第198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年10月17日至10月31日,对铜川市人民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劳务管理处)[以下简称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基本情况
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劳务管理处)属于市政府派出机构,由市政府办公室代管,县级事业单位,财政全额预算。主要负责所在地招商引资工作;提供优质信息;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劳务输出工作;开展经济技术协作、创办经济实体;推销铜川地方产品;做好接待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未办理公务卡,财务为手工记账,单位设有兼职会计、出纳各1名。
(二)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财政年初预算为104.89万元,本年追加预算26.05万元。
2016年年初结余58.68万元,本年收入131.10万元,2016年支出合计120.96万元,2016年年末累计结余68.82万元。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市政府驻西安办事处2016年度能较好执行各项财政预算,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内控制度较为健全。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报销职工电话费2443.95元;
(二)超限额支付现金29209元;
(三)部分票据报销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20175.15元。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