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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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审计结果公告

来源:铜川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7-12-01 17:46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 川 市 审 计 局


  


2017年第10号


(总第197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一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17831日至1013日,对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以下简称市交警支队)2016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市交警支队基本情况

市交警支队(市公安局公路巡逻民警支队)是市公安局的直属单位,是全市公安交通警察队伍的领导和指挥机关。市交警支队为县级建制。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政治处、办公室(指挥中心)、纪检监察室(警务督查室、审计科)、警务保障科、事故对策科、交通秩序管理科(秩序管理大队)、法制科(法制大队)、信息技术科、交通安全宣传科。直属单位5个:分别是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第一大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第二大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第三大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市交警支队(含车辆管理所)为市级全额一级预算单位,各直属大队为全额二级预算单位,财务均独立核算。交警支队及下属一大队、二大队、三大队及高交大队全面实行了铜川市国库集中支付系统、账务管理系统、非税收入管理系统及固定资产管理系统的电算化管理机制。

(二)预算执行情况

经审计,根据铜川市财政局批复2016年度市交警支队支出预算(铜财预【20161号)文件,市交警支队2016年预算2449.95万元。

2016年市交警支队收入总计3255.27 万元,支出总计3699.95万元。

2016年当年收支结余-444.68万元,累计收支结余1662.16万元(年初各项资金结转结余2106.8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支出结余2093.17万元,其他资金支出结余13.67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市交警支队2016年度能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财经法规,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预算执行基本到位,经费支出能执行财务联签会审,单位内控制度较为健全且执行良好。但还存在个别会议费支出超预算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个别会议费支出超预算,涉及金额62301元;

(二)部分原始票据报销手续不完善,涉及金额49889.80元;

(三)漏记固定资产1398元;

(四)往来款长期挂账851330元。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情况:对上述问题,铜川市审计局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一是对个别会议费支出超预算的问题,责令市交警支队严格按照《铜川市市级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严格控制会议支出数额,避免支出超过会议经费预算。二是对部分原始票据报销手续不完善的问题,责令市交警支队对所报销票据严格审核,确保报销手续完善,合法合规。三是对漏记固定资产的问题,责令市交警支队补记固定资产,确保固定资产账实相符。四是对往来款长期挂账的问题,责令市交警支队切实加强债权债务的处理工作,对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审计整改情况:市交警支队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根据报告要求正在积极整改中。


网络编辑:张晨
信息审核:张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