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川 市 审 计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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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第1号
(总第 188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二○一七年一月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审计组自2016年6月23日至7月22日,对玉华宫管理局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玉华宫管理局对所提供的财务会计资料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对此做出了书面承诺。我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玉华宫管理局为市政府直属事业机构(参照国家公务员法管理),加挂陕西玉华宫森林公园牌子,县级建制。局机关内设7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景点管理科、宣教科、安全保卫科、项目开发科、农林管理与经营指导科。
下属两个事业单位:1.玉华宫景区森林管护队,加挂玉华宫景区稽查队牌子;2.铜川市玄奘纪念馆,加挂玉华文物管理所、玉华博物馆牌子。以上单位均属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财务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
下属两个企业:1.铜川市玉华宫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4月成立;2.铜川市玉华宫旅游观光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9月成立。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财政下达年初预算713.20万元,其中专项经费240万元。年末追加预算368.14万元。
2015年收入合计1081.34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1065.10万元,其他收入16.24万元。
支出合计1324.67万元,其中:事业支出1324.67万元。
当年结余-243.33万元。
(二)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情况
2015年年初固定资产355.07万元,当年增加固定资产20.28万元,减少固定资产29.94万元,年末固定资产345.41万元。增加减少固定资产都有相关手续。
(三)债权债务情况
2015年初债权487.01万元,债务322.36万元;2015年末债权1072.70万元,债务1129.76万元。期间债权增加585.69万元,债务增加807.40万元。债权债务增加主要为财政往来资金并入。
(四)“三公”费用支出情况
2015年公务接待费支出5026元,车辆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25215.47元,公车改革后,玉华宫管理局及下属单位保留11辆车,其中玉华宫管理局机关3辆车(接送职工大巴2辆,清运景区垃圾车1辆),玉华宫景区森林管护队3辆车(1辆有编制),玉华博物馆1辆车有编制,玉华宫开发建设有限公司4辆车。无出国(境)费用。
(五)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
2015年,玉华宫管理局先后建立和完善了《财务公开及联签会审制度》、《规范财务管理规定》等制度,在文物管理方面建立和完善了《藏品库房管理制度》、《玉华博物馆藏品征集办法》等制度。从审计结果看,上述制度能基本执行。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玉华宫管理局能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财务收支基本真实、合法,预算执行基本到位,经费支出执行财务联签会审,内控制度基本有效。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实行政府采购30,000元
(二)账务处理不及时203,257.80元
(三)往来账款长期挂账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情况: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局已在杨和平同志2013年1月至2015年12月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审计中进行了处理:(一)未实行政府采购30,000元问题,责令玉华宫管理局今后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二)账务处理不及时203,257.80元问题,责令玉华宫管理局今后要及时处理账务,保证会计真实性;(三)往来账款长期挂账问题责令玉华宫管理局今后要切实加强债权债务的处理工作,对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不得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玉华宫管理局制定了整改计划,目前上述问题仍在整改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