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川 市 审 计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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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21号
(总第185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9月28日,对新区管委会2015年度财政收支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新区管委会是市政府派出机构,全面负责新区政治、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工作,行使市一级经济管理职能。下辖坡头工业园区、南部产业园区和正阳路、咸丰路、坡头三个街道办事处,有15个社区和41个行政村。
二、审计结果
2015年新区地方一般预算收入32033万元,加上两税返还及转移支付收入31714万元,地方债券转贷收入41057万元,调入资金1222万元,上年结转2780万元,财政总收入为108806万元。当年一般预算支出67139万元,加上上解支出869万元,债券还本支出19550万元,财政总支出为87558万元,收支相抵扣减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92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456万元。
2015年新区政府性基金收入34192万元,其中本级收入70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0888万元,上年结余2602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28762万元,调出资金1222万元,收支相抵后基金年终结余4208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年初预算批准滞后,影响了年度财政预算资金的及时分配。
2、部分预算支出安排未细化到部门和项目,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的25.3%。
3、预算支出行为不规范,涉及资金14126.27万元。
4、部门结转资金规模大,预算执行到位率低。
5、占用财政专户资金虚增财政收入。
6、违规出借专户资金300万元。
7、未严格按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
8、部分税款未按属地原则组织入库。
9、超额返还个人税收奖励4.94万元。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年初预算批准滞后问题,责令新区管委会今后尽早安排批准财政预算,确保预算尽快执行;对部分预算支出安排未细化到部门和项目的问题,责令新区财政局今后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提高年初预算编报到位率,降低代编预算规模,使预算安排尽量落实到具体单位和项目;对预算支出行为不规范的问题,责令新区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规范业务操作,杜绝预算支出中的随意性;对部门结转资金规模大,预算执行到位率低的问题,责令新区财政局今后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建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编制挂钩机制,对于支出进度较低、存量资金数额较大的单位,在安排下年预算时要予以适当核减;对占用财政专户资金虚增财政收入的问题,责令新区财政局加强预算管理,真实反映当期财政收入;对违规出借专户资金的问题,责令新区管委会采取补救措施,督促企业履行还款责任,尽快收回借款;对未严格按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的问题,责令新区财政局今后要加强政府采购审批管理,严格按规定的采购方式组织采购;对部分税款未按属地原则组织入库的问题,新区地税局进一步加强税收征收管理,确保税款正确入库;对超额返还个人税收奖励的问题,新区经发局严格按协议约定奖励税款返还,对超额奖励部分在以后年度返还中扣回。
新区管委会高度重视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所属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正在按照审计报告及决定要求进行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