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川 市 审 计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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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第18号
(总第182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二〇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六条,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5月23日起,对全市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及效益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美丽乡村建设工作2015年全面开始试点, 2015年1月以《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铜政发[2015]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成立了铜川市创建美丽乡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局。
市美丽乡村办公室根据《铜川市2015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确定董家河镇、照金镇为创建镇,马咀村、水峪村等22个村为美丽乡村创建村。
2015年计划建设完成项目189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3051.4万元。2015年实际投资9889.84万元。
2015年水峪村、独石村等6个村被市政府授予市级精品村,照金村、马咀村等6个村被市政府授予市级示范村,其余10个村由各区县政府认定为区县级达标村。
二、审计评价意见
2015年美丽乡村创建村基本完成了《实施方案》中的重点建设任务,项目履行了法人制、合同制,基本符合项目建设程序;建设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基本符合财务管理规定。
绩效评价:美丽乡村建设给全市村镇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增强了民众的凝聚力和积极性,保护了农村文化,发展了农村经济,打造了具有铜川特点、田园风光、宜居宜业、民富村美的农民幸福生活美好家园,为“四个铜川”的建设提供强力支撑。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创建村未按照已编制的规划方案建设
2、污水和生活垃圾处理未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
(二)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1、滞留美丽乡村奖补资金205万元
2、区县财政奖补资金未到位1260万元
四、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情况:针对项目建设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市农业局加强建设项目的协调,杜绝未按规划进行项目建设,严格按照《铜川市美丽乡村建设指标》的要求创建美丽乡村。针对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责令耀州区政府责成区财政局尽快拨付项目资金,责令印台区政府责成区农业局及时拨付项目资金;责令印台区政府、宜君县政府尽快筹措资金予以落实。
针对以上发现的问题,市农业局及相关各区县政府正在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