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 川 市 审 计 局
|
2016年第7号
(总第171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条,我局派出审计组,自2016年3月7日至3月24日,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铜川市支会(以下简称市贸促会)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铜川市支会属市委群团组织,为财政全额拨款一级预算单位。该单位内设办公室和会务综合部,事业编制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截止2015年底,实有7人。账务实行国库支付管理系统,集中核算。
(一)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年初预算95.56万元,其中:基本经费55.56万元;专项经费40万元。本年追加预算29.55万元,调整后预算125.11万元。
(二)经费收支情况
期初结余42.99万元。
2015年收入共计128.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5.11万元;其他资金收入2.95万元。
支出共计145.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11万元;专项支出82.36万元。
2015年上年结转42.99万元,2015年期末结余25.58万元。
(三)固定资产变动情况
2015年初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4.89万元,当年新增1.49万元,均为办公用品,2015年末固定资产账面价值66.38万元,资产变动合规。
(四) “三公”费用支出情况
二、审计评价意见
审计结果表明,2015年市贸促会能遵守国家财经纪律和财经法规,财务收支基本真实,财务管理基本规范,财务支出能实行公务卡结算制度,能执行《中共铜川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铜发【2008】11号)的有关规定,实行联签会审制度,但还存在财务报销票据不完整、不规范,账务记载不规范现象,内控制度执行方面有待提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处理(处罚)意见
(一)未按规定科目列报支出。
(二)原始凭证不合规,涉及金额76,657元。
(三)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3500元。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情况: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规定科目列报支出的问题,责令按照相关规定对账务进行调整,并在今后的账务处理中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执行,杜绝此类问题发生;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责令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财务管理,认真遵守会计核算原则,根据规定进行票据报销;对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的问题,责令扣回已发放的不合规差旅费3500元。
整改情况:铜川市贸促会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积极研究提出了整改措施,并按照审计决定进行了整改。对未按规定科目列报支出的问题,财务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对账务进行了调整,并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学习财会政策法规,严格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执行,杜绝问题再次发生;对原始凭证不合规的问题,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所有财务发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杜绝不合规票据入账报销,同一经济事项按照“一事一结”规定执行,同时报销凭证要完整规范,审核把关要严;对于违反规定报销差旅费的问题,现已收回违规报销的3500元差旅费,并按规定手续已入财务账;针对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建议,制定了《铜川市贸促会工作人员差旅费报销流程规范》,并在以后的财务工作中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