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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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市级部分部门(单位)2014—2015年度
预算执行审计自查和抽查审计的审计结果

来源:铜川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6-12-08 11:25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铜 川 市 审 计 局


  


2016年第6号


(总第 170号)

 

 

 

 

 

 

TONG CHUAN SHI SHEN JI JU

SHEN JI JIE GUO GONG GAO

 




(二○一六年十二月八日公告



  根据《审计法》第二十九条,201644日至2016117日,市审计局对市国资委、市工商联等30个单位20142015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自查和抽查审计。
  一、
基本情况
  此次审计自查和抽查审计工作分为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由市规划局、市人社局等30个部门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围绕审计工作的目标、范围、主要内容和重点,对2015年度预算执行、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及“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全面自查,相关单位按照审计要求按时报送了自查结果。30个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效果总体较好,其中:公务接待费201446.57万元,201529.55万元,2015年较2014年下降17.02万元,下降37%;公务车辆购置及运行费2014563.95万元,2015392.41万元,2015年较2014年下降171.54万元,下降30%;因公出国出境费20153.95万元。第二阶段根据各部门自查情况,由我局对市编办、市委党校等12个单位“三公”经费控制节约变化及津补贴发放情况、财务核算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抽审。

  二、
审计评价
  审计结果表明,此次抽查审计的单位自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出台以来,都能积极采取措施,完善制度规定,严格控制支出规模,在规范“三公”经费管理,降低行政成本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三公”经费控制效果总体较好,特别是公务接待费有较大幅度下降,但仍存在扩大开支范围、挤占经费等问题。

  三、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2个单位往来款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251.97万元;

  (二)1个单位无依据拨款119万元;

  (三)9个单位未办理政府采购审批手续85.87万元;

  (四)4个单位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49.19万元;

  (五)6个单位原始票据不合规32.85万元;

  (六)2个单位固定资产未入账16.40万元;

  (七)1个单位隐瞒收入12.24万元;

  (八)4个单位超出规定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9.62万元;

  (九)1个单位滞留非税收入8.10万元;

  (十)3个单位记账凭证后附件不全、报销手续不完善6.91万元;

  (十一)1个单位挤占经费,为个人缴纳社会保险5.73万元;

  (十二)1个单位无依据发放津补贴1.13万元;

  (十三)3个单位会计从业人员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十四)2个单位公务接待手续不完善;

  (十五)1个单位与开办经济实体财务未脱钩;

  (十六)6个单位账务处理不规范;

  (十七)1个单位2014年、2015年未严格执行《市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

  四、审计处理和整改情况

  审计处理情况: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均已在专项审计中进行了处理并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

  整改情况:对上述存在问题,各相关单位正在积极完善财务制度,规范财务核算,采取措施认真整改。

网络编辑:张晨
信息审核:靳晨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