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审计局
本站支持IPv6
返回主站
当前位置: 已归档信息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及使用意见的通知

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时间:2010-09-08 18:03 阅读: 字体大小: 打印    保存 收藏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市级各工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现将市审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规定,认真抓好落实。

铜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及使用的意见

市审计局

  根据省上统一安排,我市审计机关对全市2009年度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农村低保)资金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从审计调查情况看,各区县、有关部门能够认真落实农村低保各项政策,农村低保资金总体运行良好,但是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是:部分区县农村低保资金管理不规范、发放不及时;个别区县农村低保资金未实行社会化发放,部分低保户家庭人口与享受低保人数不一致,多领低保金及非户主申请低保待遇现象依然存在;农村低保资金结余量偏大。为了进一步规范农村低保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发放时效。各区县要认真落实中、省、市有关政策,严格执行农村低保资金有关规定,全面实行农村低保资金的社会化发放。财政部门要对农村低保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并正确核算利息收入,防止各类专项资金之间相互挤占。民政部门要提高农村低保资金发放时效,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农户手中。

  二、严格审批程序,积极推行村级低保评审委员会制度。各区县要强化对农村低保审核、审批环节的责任制管理,不但审核、审批的机构要盖章,审核、审批的负责人也要签字,切实将责任落实到人。要全面推行农村低保村级评审委员会制度,由乡镇(办事处)包村干部、村两委会干部、村民监督委员会有关成员、民政信息监督员、党员代表及群众代表组成评审委员会,采用一户一评一记录方式确定低保对象,确保农村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建立农村低保工作长效机制,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各区县要加强农村低保工作力量,落实专职工作人员,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农村低保审批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切实做好申请人家庭收入的核查和低保对象的动态管理,使农村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各区县、有关部门要探索建立农村低保计算机管理网络,进一步提高低保工作的效率和管理水平。

  四、适度提高低保标准,减少资金结余量。各区县、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全市农村贫困家庭现状,可通过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差水平,适度扩大低保覆盖面。并通过对处于低保边缘但生活确实困难的群众积极实施临时救助,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最低生活保障,使争取来的低保资金充分发挥效益。

  五、强化监管,确保农村低保资金安全。各区县、有关部门要针对本次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各级监察、财政、民政、审计等部门要加强对农村低保资金的监管,对农村低保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和相关政策的执行落实情况要定期检查,凡发现挤占、挪用等违纪违规行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网络编辑:
信息审核:张岗战